中華民國童軍第11次全國大露營活動 報名通知單 一、 大露營日期:中華民國107年6月30日(星期六)至7月6日(星期五),共7天。 二、 大露營地點:陸軍成功嶺營區。 三、 參加人員: (一) 露營人員:(大會預計總人數:8120人) 1. 童軍及行義童軍。 2. 童軍、行義童軍帶團服務人員。 (二) 舍營人員:(大會預計總人數:2440人分2梯次,每梯次4天3夜) 1. 幼童軍及幼女童軍。 2. 幼童軍及幼女童軍帶團服務人員。 (三) 工作人員:(含IST)。 1. 羅浮童軍。 2. 幼童軍模組工作人員。 四、 參加方式(組團): (一) 幼童軍團: 1. 分二梯次,第一梯次時間為107年6月30日至7月3日止,第二梯次時間為107年7月3日至7月6日止。 2. 每團40人,分4小隊,每隊8名幼童軍,2名服務員或家長。各團置團 長(兼副團長)1人、副團長7人,每2人分別輔導1小隊,並分別負責活動、生活輔導、配給及連絡等工作。 (二) 童軍、行義童軍團: 每團40人,分4小隊,每隊9名童軍、行義童軍,1名服務員。各團置團長(兼副團長)1人、副團長3人,每人分別輔導1小隊,並分別負責活動、生活輔導、配給及連絡等工作。 (三) 幼童軍模組工作人員: 1. 第一梯次時間為107年6月30日至7月3日止 第二梯次時間為107年7月3日至7月6日止 2.每梯次32位工作人員(共8個單元,每單元4位工作人員) 五、 報名表繳交: (一) 請依個人報名表格式(如附件1)詳實填寫個人資料,並經家長同意簽名後,於106年12月24前寄送電子檔及繳交紙本個人資料及家長同意簽名,給所屬團行政(小狼及服務員請交所屬分團)。 (二) 報名參加幼童軍團舍營者須註明參加梯次,每梯次限額8名服務員32名小狼,先完成報名程序及繳費者,可優先選擇參加梯次,額滿為止。 (三) 依報名表填寫之衣服尺寸發放工作服(如附件3),屆時不得要求更換。 六、 參加費: (一) 童軍、行義童軍(含帶隊服務員)每人4400元,費用含來回車資、伙食費、參觀、活動、器材、紀念品、手冊、保險等。 (二) 幼童軍(含帶隊服務員)每人3000元費用含來回車資、伙食費、參觀、活動、器材、紀念品、手冊、保險等。 (三) 羅浮童軍每人3,600元,費用含含來回車資伙食費、紀念品、手冊、保險等。 (四) 幼童模組工作人員每人2800元,費用含來回車資、伙食費、紀念品、手冊、保險等。(二梯模組皆擔任工作人員4100元) (五) 領有中、低收入戶證明之童軍、女童軍及幼(女)童軍等,得以參加費之1/2繳交。 106/12/24前費用連同紙本報名表繳於各團行政,缺一視同棄權!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