幼童軍(黃本)進程
幼童軍活動進程分為羚羊、狼、鹿、豹四級。其內容是經過慎密的規劃,所以服務員必須有計劃地將各級活動進程,安排在團集會裡,讓幼童軍在活動得到進步,完成晉級。
入團宣示前
羚羊級
正式入團後
狼級
鹿級
豹級
八歲到八歲半
凡年滿八歲兒童自願申請參加幼童軍活動,經參加四次以上團集會,由團長、副團長、家長依據進程內容予以考評,確認已完成羚羊級進程,經宣誓入團後,頒授羚羊章並佩戴團領巾。
能背誦並說明幼童軍諾言和規律之意義。★
能說出幼童軍級別、隊名,並加以介紹。★
能說出同隊幼童軍姓名並能自我介紹。
能說出團部到家的路線,或團部地址。
能說出團長或副團長其中一人的姓名。
能說出幼童軍禮節(握手禮及舉手禮)的方法和含義。
參加幼童軍團集會至少四次。
聽叢林奇談故事兩則以上,並參加跳叢林舞或演叢林劇至少一次。
樂於接受尊長的差遣並能完成任務。★
能作幼童軍吼聲。
八歲半到九歲
參與羚羊級幼童軍六個月以上,由團長、副團長、家長依據進程內容予以考評,確認已完成狼級進程,經公開晉級儀式頒授佩戴狼章。
九歲到十歲
參與狼級幼童軍六個月以上,由團長、副團長、家長依據進程內容予以考評,確認已完成鹿級進程,經公開晉級儀式頒授佩戴鹿章。
十歲到十一歲
參與鹿級幼童軍六個月以上,由團長、副團長、家長依據進程內容予以考評,確認已完成豹級進程,經公開晉級儀式頒授佩戴豹章。
(1)國旗
能說出致敬國旗的禮節。
能說出收藏以及保管國旗的方法。
能識別5個以上國家的國旗。
能演示國旗摺疊法。
能把國旗正確地繫在揚旗的旗桿上。
能說出升、降旗的方法。
能說出國旗的含義。
能繪畫國徽。
能依指揮節拍演唱國歌、國旗歌。
(2)運動
翻筋斗(前滾翻3次)。
頂書行走(頭上放3本書)10公尺。
自己會搖呼啦圈5-10下。
連續跳繩前後各18次。
能連續踢毽子3-5次。
能來回走平均臺(長3公尺以上,寬10公分內,高30公分以上)。
能完成三種以上花式跳繩動作。
能立定跳遠(其長度是自己身高的2/3)。
能伏地挺身或引體向上或仰臥起坐3次以上。
能攀上4公尺以上的爬桿。
(3)常識
能遵守步行、乘車的交通規則,並能辨別八方位。
能遵守公共秩序
能說出國家元首及居住地首長的名字。
能知道防震避難掩護的要領。
會寫信、寄信,並能說出正確的郵資。★
能知道防溺及救溺的方法。★
能使用各類3C的電子產品。
能處理他人的探詢或訪問。
能愛護動物、植物和維護環境衛生。
能說出電器、瓦斯安全的常識。
能說出緊急事件的處理方法,例如:火警、車輛肇事、鬥毆等報案。
能估測物體的長短、大小、遠近、及重量。
參加集會時,能照會議規範發言,並熱烈參與討論。
(4)衛生
能自行沐浴,流汗時會擦乾。★
能注意自己身體的清潔(包括刷牙、剪指甲、理髮、洗手、洗腳等)。★
按時起床、睡覺,生活有規律。
能說出正確洗手的方法。
能說出小刀傷的急救法。
能穿著整齊,並能照料自己的日常衣物。
能知道空氣汙染指標及查詢的方法。
能說出量體溫的方法和按脈搏的方法。
能說出鼻出血、小燙傷、扭傷、骨折、中暑、中毒的簡易急救法。
能說出5種以上日常外用藥品的名稱和用法。
(5)服務
能打掃團部及家庭。
能照料弟妹或鄰居幼童情況良好。★
能正確傳遞口訊(包括兩件事情)而沒有差錯。
曾在社區或公共場所自動整理環境或處理垃圾分類。
能準備團集會會場。
能領導小隊遊戲。
能說出附近的交通工具和時刻表,並能自己搭乘。
曾在家中負責清理會客室或寢室,結果良好讓家長滿意。
能領導全團做遊戲。
能參與學校服務性工作,例如:整潔服務、交通服務、慶典服務,集會服務等。
能接待客人,並能說出接聽電話的禮貌。
(6)勞作
能說出小刀、剪刀的正確用法。
能運用材料做動物模型至少兩種。
會製作簡易風箏。
能說出鐵鎚的用法。
能說出鋸子的用法。
能編織兩項以上手工藝。
知道鉗子、鑽子、螺絲起子、針線的用法。
能利各種素材做3-5種的玩具或日用品。
能製作簡易動、植物標本或攝影蒐集資料。
(7)結繩
會打平結。
能用平結紮小包裹。
能在鞋子上或日常用品上打蝴蝶結。★
(8)蒐集
能持續半年以上作任何一種有趣的蒐集工作,而成果良好。
會剪貼報章雜誌,並彙集成冊。
會打接繩結、稱人結。
能整理繩子。
(8)儲蓄
有半年以上儲蓄的習摜,並知道其意義及正確運用,其結果可使家長滿意。★
會打繩頭結。
(8)認識動、植物
參觀動、植物園,能口述二種動物及植物的名稱、生態、習性、特性。
(9)閱讀
能運用圖書館資源,借閱書籍進行閱讀。★
能說出閱讀過的1-2本書之內容大意。
閱讀完叢林奇談上下冊,並能自選三則故事,簡述其情節。
能進行讀報並說出近期國家大事。
閱讀五本以上課外讀物並有讀書心得記錄簿。
註一:有★記號者,可由幼童軍家長認可。各團得視情況斟酌決定家長認可項目。
註二:106年11月11日第25屆第4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正通過中華民國106年12月15日童總昌字第106421號函修正發布